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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前338年),原名公孙鞅,战国时期卫国人,故又称卫鞅,后因在秦国变法有功,被封于商地(今陕西商洛),尊称商君,史称商鞅。他是法家学派的杰出代表,以变法强秦而闻名,其思想深刻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的政治制度。
•秦孝公求贤: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发布《求贤令》,商鞅携带《法经》入秦,以“强国之术”说服孝公,获重用。 •变法争议:秦国贵族(如甘龙、杜挚)反对变法,认为“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反驳:“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主张激进改革。 •徙木立信:为树立政府公信力,商鞅在国都栎阳(今陕西西安)南门立木,悬赏“徙木者予十金”,最终有人尝试,果然得赏,以此表明“令出必行”
变法内容(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分两次(前359年、前350年),核心措施包括:
(1)政治制度
•废除世卿世禄:取消贵族世袭特权,按军功授爵(军功爵制),平民可通过战功晋升。 •推行县制:废除分封,全国设31县,由国君直接任命官员,加强中央集权。
- 连坐法:实行“什伍连坐”,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互相监督告密,强化社会控制。
(2)经济改革
- •废井田,开阡陌:废除西周井田制,允许土地私有和买卖,鼓励垦荒。
- 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对商人课以重税,限制人口流动。 •统一度量衡:制定标准量具,方便税收和贸易。
(3)军事与社会
•军功授爵:设立二十级爵位(如“公士”“上造”等),斩敌首级可升级,激发战斗力。 •户籍制度:登记全国人口,限制迁徙,便于征兵和收税。 •轻罪重罚:主张“以刑去刑”,即使小罪(如弃灰于道)也严惩,树立法律权威。
4. 变法的成效
•秦国崛起:变法后,秦国国力迅速增强,军队战斗力提升,史载“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 •奠定统一基础:商鞅虽死,其法未废,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制度基础。
5. 悲惨结局
•秦孝公去世: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太子嬴驷(秦惠文王)即位。 •贵族反扑:旧贵族诬告商鞅谋反,他逃亡至封地商邑,组织徒属抵抗,最终战败。 •车裂之刑:商鞅被擒后,遭“车裂”(五马分尸),全家被诛。
二、商鞅的思想与影响
1. 法家思想的核心
•法治至上: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律高于人情。 •人性本恶:认为人皆趋利避害,需用严刑峻法约束。 •富国强兵:强调国家利益高于个人自由,一切政策以增强国力为目标。
2. 历史评价
•司马迁(《史记》)批评他“刻薄少恩”,但承认“秦行商君法而富强”。 •王安石、张居正等后世改革家均受其影响。 •现代视角:商鞅变法奠定了中国中央集权制度的基础,但其极端手段(如连坐、重刑)也备受争议。
三、商鞅的遗产
1.秦制的奠基者:秦始皇统一后,延续商鞅的郡县制、法治体系。 2.影响后世:汉承秦制,唐、宋、明、清均受其影响,形成“外儒内法”的统治模式。 3.争议永恒:他的成功证明激进改革可迅速强国,但也警示过度压制民权的风险。
商鞅的变法是中国历史上最彻底、最成功的改革之一,但代价是个人悲剧。正如韩非所言:“商君死而秦法未败”,其思想至今仍引发关于“法治与专制”“改革与稳定”的深刻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