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先勇

书籍简介

白先勇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孽子》,以同性恋为题材,全书共分为四章,依次是“放逐”、“在我们的王国里”、“安乐乡”、“那些青春鸟的行旅”,描写了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生活在台北的一群为家庭所弃、为社会所遗的“孽子”。白先勇题记:“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独自彷徨街头,无所依归的孩子们。”其中父子冲突的主题,亦令人印象深刻。

白先勇所写的东亚家庭内父子、母子和兄弟关系,复杂幽微爱恨纠缠。

“我”

“我”与母亲

我与母亲

“我”是高壮像父亲的孩子,因为母亲不爱父亲,而且生“我”时难产,所以“我”不见宠于母亲。“我”渴望母亲的爱,却终究无法获得。母亲哼着歌给弟娃洗澡那样温馨充满欢乐和爱意的情景给我极大的冲击,也引发了我对弟娃的嫉妒

母亲叫我黑仔,叫弟娃白仔。我长得像父亲,高大黝黑,弟娃却跟母亲脱了形。一身雪白,一张娃娃脸,他那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好像是从母亲那里借来的,可是却没有母亲眼里那股怨毒,一径眨巴眨巴,好像在憨笑似的。母亲说,她怀着弟娃时,梦见了送子观音,弟娃是观音娘娘特地送给她的,所以才长得跟她那样像。她亲自给弟娃缝了一套火红绸子的衣服,脖子上给他戴了一只镀银的白铜项圈,项圈上挂着十二生肖的铃铛,弟娃满地一爬,那些龙蛇虎兔的铃铛便丁丁当当地响了起来,于是母亲大乐,一把便将弟娃抱起搂入怀中,从他头顶一直亲到他那双胖嘟嘟圆滚滚的小腿上,亲得弟娃扎手舞脚,咯咯不停地傻笑。

有一天,母亲在天井里替弟娃洗澡,她用她自己那块檀香皂,把弟娃一身都搽满了肥皂泡子,她坐在木盆边,佝着背,一头乌黑的长发,袅袅地婉伸到膝上,她一面掬起手,舀水浇到弟娃白白胖胖的身子上,一面柔柔地哼着《六月茉莉》。弟娃笑,母亲也笑,他们母子俩清脆欢悦的笑声,在那金色的阳光照耀下,回荡着。等到母亲走进屋内去拿毛巾,我走了过去,站在木盆边,正当弟娃笑嘻嘻向我伸出手的那一刻,我一把抓住他的膀子,在他那白白嫩嫩的娃娃肉上,狠狠地咬下了八枚青红的牙齿印。母亲赶出来,举起火钳将我的膝盖打得乌青瘤肿,好几天,走路都是瘸的。我看着那青肿的膝盖,流出脓血来,心中只感到一阵报复的快意,我不哭,也不讨饶。那次后,母亲对我又添了几分嫌恶,说我一定是五鬼投的胎。

母亲出走。“我”也因为性取向从家中出走,逃离了强势的父亲。再过多年相见,已经是母亲临死

这段情感冲击极强。面对濒死瘫痪的母亲,“我”的心里可能有依恋、怨恨、怜悯,更多是对一丝温情的渴望,然而母亲再一次选择了无条件地偏袒死去的弟娃和无理由地仇恨父亲和“我”

我摇了摇头,“我有三个多月没看见他了——阿母,我也离开家了。”

“是么?是么?”母亲亢奋起来,眨着她那双下陷闪灼的眼睛。随即她却伸出手来,拍了一拍我的手背,点着头,叹道:

“你也跑出来了,阿青?”

“是阿爸赶我出来的。”我说道。

“哦,是么?”

母亲喃喃应道。她的大眼睛默默地注视着我,手搁在我的手背上。一刹那,我感到我跟母亲在某些方面毕竟还是十分相像的。母亲一辈子都在逃亡、流浪、追寻,最后瘫痪在这张堆塞满了发着汗臭的棉被的床上,罩在污黑的帐子里,染上了一身的毒,在等死。我毕竟也是她这具满载着罪孽,染上了恶疾的身体的骨肉,我也步上了她的后尘,开始在逃亡、在流浪、在追寻了。那一刻,我竟感到跟母亲十分亲近起来。

“那么,现在只剩下弟娃一个人跟着你阿爸了?”母亲细颤的声音,变得酸楚起来。

“阿母——”我觉得我的喉头好像给塞住了,叫不出声音来了似的。

“阿青,弟娃到底是你的亲骨肉,你对他是要好的——”

“阿母,弟娃死了。”我终于大声说了出来,好像胸中一块淤血,一下子吐了出来似的。母亲呆呆地望着我,似乎没有听懂我的话,“弟娃死了三个多月了,阿母——”

我坐到母亲头边,紧紧执住她那双瘦小的手爪子,我的手心在沁冷汗,我的牙关在打着战,我俯下身去,向母亲急切地倾诉起来。我告诉她:弟娃是生肺炎死的。长春路康福医院的吴医生说他是重感冒,只给他打了一针退烧针。第三天,弟娃便昏迷了。他一夜咳嗽,全身烧得滚烫。我们送他到台大医院去急救。他们给他上了氧气,弟娃直着脖子喘了一夜,天亮时,才断的气。断气的时候,是我抱住他的。医院里的人,要把弟娃抬走。我用脚猛踢他们,不准他们碰他。后来阿爸将我拉开,医院里的人用一块白布把弟娃盖了起来,抬走了。母亲静静地听着,没有做声。我讲完后,我们默默地相对了好一会儿。突然间,母亲奋力挣脱了我的手,僵直直地便从床上坐了起来,一只手颤抖抖地指着我,厉声喝道:

“你们把我的白仔害死了!”

“阿母?”我立起了身来。

“肺炎?什么肺炎?我不懂!你们把我的白仔害死了——”母亲那双深沉的眼睛闪得好像要跳出来了似的,瘦削的脸,扭曲起来,又像哭,又像笑,“我知道,一定是你,你这个黑心的,你把我的白仔害死了,还跑来哄我,告诉我生什么肺炎死的。是你把我的白仔害死的,我要你赔命——” 母亲那双鸡爪似的手握着拳头捶起床来,一面放声悲号,一声比一声大,一声比一声惨烈。外面那个老太婆噔噔噔跑了进来,双手乱挥,嚷道: “疯了!疯了!” 我退了几步,跑出了母亲的房间,跌跌撞撞,从那道幽暗回旋的水泥楼梯,奔了下去。母亲那尖厉的惨嚎,一声声从楼上追逐下来。我逃到房子外面,脚下犹自不停地奔跑着。外面烈日,白得天旋地转,我感到一阵晕眩,冷汗从头上水泻一般,流了下来。我跑了一段路,才停下来,喘着气,回头望去,那碉堡似的水泥楼房,灰秃秃地矗立在猛烈的太阳下,墙上布满了一个个小黑洞,好像一座大监狱似的。

“我”与弟娃

母亲出走后,我与弟娃相依为命,关系很好,我很怜爱弟娃。

弟娃死后,我甚至将对他的情感投射到了吹口琴的赵英身上。

“这管口琴声音简直棒极了!”赵英笑嘻嘻说道,“从前我有一管国光牌的,也很棒。可是放在宿舍里,不知给哪个小子偷掉了,气得我发昏!几天吃不下饭去。我要去买一管新的,你猜我后妈说什么?‘丢了正好,有了那个东西,你书也不念!’你说气不气人?” 赵英手里颠来倒去玩弄着那管口琴,捧到嘴边去吹一下,又用衣角去揩拭一下。 “这管口琴送给你。”我说道。 “真的?”赵英抬起头来,眼睛瞪得老大,不敢置信地笑道。 “你再吹一支歌来听,这管口琴就真的送给你。” “没问题,你还要听什么?” “《踏雪寻梅》你会吹么?” “当然会!” 赵英赶忙又捞起衣角来把口琴用力擦了一下,试吹了两下,奏起一支《踏雪寻梅》来。他盘坐在地上,歪着头,捧着口琴,在嘴边来回灵敏地滑动着,双手一张一合。夕阳罩在他的身上,把他那张圆圆的脸照得又红又亮。他手上的口琴,闪着金红的光辉。一阵傍晚的暖风,从淡水河面拂了上来,将嘹亮的口琴声,拂得悠悠扬起。《踏雪寻梅》,我跟弟娃在学校里都学过的,是吴暖玉老师教的。弟娃的声音很好,最爱唱歌,洗澡的时候,也一个人自得其乐唱个不停,大概是母亲那儿传过来的。吴暖玉很喜欢弟娃,说他有音乐天才,把他推荐到怀灵堂的唱诗班去唱圣诗。礼拜天弟娃穿着白袍子,唱起诗来嘴巴张得圆圆的,很滑稽的模样。初中毕业晚会,吴暖玉让弟娃上台去唱《踏雪寻梅》,她钢琴伴奏。弟娃穿着一身童军制服,围了一条白领巾,领巾上锁着一枚银色的铜环,一张雪白的娃娃脸兴奋得通红。他太紧张了,声音都有些颤抖。唱完下来,一直追着我问:阿青,我唱得怎么样?并不怎么样,我说。弟娃急得一头的汗,吴老师说还不错嘛。你穷紧张,嗓子都发抖了。嗳、嗳,弟娃急得直顿足。不错!不错!唱得很有感情,像歌王卡罗素,我拍着弟娃的肩膀笑道。真的么?弟娃在我身后追着问道。真的么,阿青。你莫着急,弟娃,我说。弟娃,我来替你想办法。阿青,我不要去念大同工职,弟娃坐在河堤上,手里握着那管口琴,我要念国立艺专。不要紧,弟娃,我来慢慢想办法。可是阿爸说学音乐没有用,弟娃低着头,拱着肩,手里紧紧握着那管口琴。我来替你想办法,我说,弟娃,再等两年,等我做了事,我来供你念书。可是阿爸说学音乐要饿饭,弟娃的头垂得低低的,夕阳照在他手里那管口琴上,闪着红光。弟娃,莫着急,我说。阿爸说念大同出来,马上可以到工厂去做事。再等两年,弟娃。我不要到工厂去,弟娃的声音颤抖抖的。等我做了事,我来供你。我要去念艺专。再等两年,弟娃。弟娃手里那管口琴跳跃着火星子。弟娃。弟娃。弟娃的颈背给夕阳照得通红。弟娃,莫着急。弟娃。弟娃。弟娃——

“啊——”

他惊叫道,他的两只手拼命挣扎。我的双手从他背后围到他前面,紧紧地箍住了他的身体。我的面颊抵住他的颈背。我的双臂使尽了力气,箍得自己的膀子都发疼了。他的一只手肘猛撞到我的肋上,一阵剧痛,我松开了手。他跳开了,转过身,一脸惊惶,不停地在喘气。半晌,当的一声,他把那管口琴掷到我脚跟前,抖着声音,说道:

“你这个人,你想干什么——” 火红的夕阳,照得我的眼睛都张不开了,我感到全身的血液倏地都冲进了脑门里一般,头胀得发疼,太阳穴迸跳起来,耳朵一直嗡嗡发响。在夕阳影里,我看见赵英的身子急切地跳跃着,转瞬间,变成了一个小黑点,消失在河堤的那一端。堤上空荡荡的,那管口琴躺在地上,犹自闪着红光。我俯下身去,将口琴拾了起来,沿着堤岸,朝中兴大桥那边走去。桥上的荧火灯已经亮起,好像一拱白虹,远远跨在淡水河上。我猛回过头去,看见西门町那边上空,霓虹灯网已经张了起来,好像一座高耸入云的彩色森林一般。